沈阳音乐学院2019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辽宁考研复试
2022/3/20
2019考研初试成绩和分数线公布后,大家需要积极准备复试。目前各院校已经陆续公布复试方案,研招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沈阳音乐学院2019考研复试录取办法,以供大家复习做参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 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考试 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的通知》(教学〔2018〕9 号)、《教 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关于做好辽宁省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9〕22 号)等文件精 神,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 监督管理,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 法。
一、复试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按需招生。
(二)坚持择优录取、高效透明。
(三)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四)坚持宁缺毋滥。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领导及工作机构
(一)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 下:
组 长:董亲学 季惠斌
副组长:宋喜仁 张伯威 赵德山 吴厚兴 冯志莲
成 员:(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于学友 王海峰 冯子祥 刘大军 刘 晖 李 哲 李淑华 张 策 张东盾 陈 璐 庞 渤 杨立军 杨 园 邵申弘 吴家军 柳文杰 赵夺良 赵 美 陶晓晖 蒋雪丽
下设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 主 任:冯志莲
副主任:冯子祥 莫正刚 工作人员:高 颖 陈 汶
(二)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如下:
组 长:张伯威 冯志莲 副组长:张 栋 冯子祥
成 员:(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刘大军 杜志学 宋大龙 邵宇石 赵 美 赵桂君
(三)成立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督察领导小组,组 成如下:
组 长:宋喜仁
副组长:张庆玫 赵 美 荣 震 冯子祥 成 员:邸振伟 吴 迪 莫正刚
三、最低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 A 类地区分数线,我院各科目最低分数要求如下:
政治 38 分
外语 38 分
业务课一 90 分
业务课二 90 分
总分 340 分
四、复试
以下复试日程,请考生严格遵守,逾期者一律按自动放弃处 理。
(一)复试报名
1.时间地点:2019 年 3 月 27 日 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9:00,沈阳音乐学院综合楼 101。
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本 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及其他人员须提交本人 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证 书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身份证复印件须将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 A4 纸上。 3.表演方向考生须提交《表演专业曲目及评分单》(见页面底部附件下载)一式十份。 4.学术学位各研究方向及专业学位相关研究方向(作曲、视唱练耳、电子音乐作曲、舞蹈编导等创作方向及乐器工艺、音乐 治疗、音乐管理)的考生按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专业科目考试 要求》提交论文或作品。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各研究方向的专业考试、面试、英语笔试、面试。
2.考试时间
2019 年 3 月 30 日、31 日。
3.考场安排 具体的考场信息将于考试前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4.考试要求
复试各专业科目的考试要求详见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专业科目考试要求》。其中表演方向专业科目考试须有伴奏(协奏),其 伴奏(协奏)人员及 CD、音响源、麦克等考试辅助设备由考生自 备。
英语笔试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90 分钟。英语面试为听力及 口语能力的测试。
五、招生计划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2019 年我院拟招收硕士研究 生 270 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 60 人,全日制专业学位 160 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50 人。
六、复试成绩核算
(一)复试成绩的核算方法 1.学术学位各研究方向及专业学位相关研究方向(作曲、视
唱练耳、电子音乐作曲、舞蹈编导等创作方向及乐器工艺、音乐 治疗、音乐管理)专业复试成绩(100 分)=笔试成绩×50% +面 试所有主考教师评分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50%。
2.专业学位各表演相关研究方向专业复试成绩(100 分)=所 有主考教师评分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
3.专业学位中音乐教学法研究方向(钢琴教学法、声乐教学 法)专业复试成绩(100 分)=笔试成绩×40% +面试所有主考教 师评分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60%。
4.英语复试(100 分)=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二)复试成绩的构成
复试成绩(100 分)=(专业复试成绩×95%)+(英语复试成绩×5%)
七、录取
(一)专业复试成绩的合格线为 65 分;英语复试成绩的合格线为 40 分。同等学力与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科目均为笔试,单科满分 100 分,合格线为 60 分,该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 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考试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构 成。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文件规定,我院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各为 50%。
考试成绩(100 分)=初试成绩总分×0.1 +复试成绩×0.5
(三)考生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据各专业计划由高至低依序 录取。如遇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专业复试成绩为第二排序, 以初试两门业务课成绩为第三排序。未完成计划的研究方向,报 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将剩余计划调配至合格生源充足的研究 方向使用。
(四)学院将根据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 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统 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八、调剂
为方便考生调剂,3 月 20 日至 4 月 30 日,教育部继续在“中 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 网网址:http://yz.网址未加载)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 务系统”。有调剂意愿的上线考生应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以及调 剂系统的使用方法,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申请和确认工作。
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全日制 专业学位(音乐、舞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音乐、舞蹈)的部 分研究方向接收调剂生。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沈 阳音乐学院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九、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 和《沈阳音乐学院关于违反招生工作纪律处罚的规定》(沈音院字〔2016〕12 号)严肃处理。
(二)学院监督举报电话为 024-83910311、024-23892833、 024-86981043,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咨询联系人:冯子祥 莫正刚
电话:024-83910311、024-83951899
传真:024-23924916
邮箱:syyyxyyz@163.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info.aspx?DWid=53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最终 解释。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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