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学院2014年本科小语种专业招生章程(2)

河北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五、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的确定
根据考试成绩分专业确定合格考生,每个专业合格考生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2倍,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高考志愿填报
高考报名、填报志愿、体检按高考统一要求、时间、地点执行,凡参加我校自主面试合格,且分数达到我省本三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者,均可在本科提前批B批次(各省批次详见我院招办网站)填报我院。
七、录取
录取时采取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凡分数达到我省本科三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我院组织的面试成绩综合排序,进行录取。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教育部招生规定执行,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注:录取时不参考考生口语测试成绩。
八、其它
1.除我校师生(我校师生持有我院工作证或学生证)外,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收费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可立即报警,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除我校外,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任何针对普通本科部分外语专业面试的有关补习、辅导、讲座等培训活动,考生有补习、辅导、指导要求的考生可联系我校招生办。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 邮政编码:050091
招办联系电话:0311—85237026
85237111 85237011 85515700
学院网址:www.hbwy.com.cn
咨询信箱:wyzsb2011@126.com
乘车路线:从新火车站乘46路,70路,到汇丰路下车,西行 50米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