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

河南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校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高校学生宿舍食堂评比第一名”、“河南省高校德育评估第一名”、“河南省属本科高校行风评议第一名”、“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根据《中国大学评价》2007年公布的研究结果显示,我校跨入“全国发展最快大学”行列。在2010年度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学)校大型调查评选中,学校荣获“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荣誉称号并受到表彰。2011入选“河南高校综合实力20强”,2012年入选“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2013年被评为“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本科院校”。
学校遵循“博大、厚重、睿智”的大学精神,弘扬“博学求是、笃行自强”的校训,秉承“勤勉严谨,和谐进取”的校风,肩负大学使命和社会重托,立足南阳、服务中原、面向全国,努力建设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应用性教学型多科性大学,把学校建设成为育人的高地、人才集聚的高地、创新的高地、服务的高地,力争为社会培养出一批德才并具、通专兼备的创造性人才。
6. 证书颁发: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2014年,学校立足河南,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学生7000余名。招生层次、专业及人数详见有关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录取规则及专业录取特殊要求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美术学和音乐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工艺美术(玉雕方向)、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专科)、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和舞蹈学(艺术舞蹈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在总分并列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按志愿优先规则择优录取。
3、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4、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四、录取公布渠道:录取后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五、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情况
普通师范、非师范本、专科生的专业奖学金和补贴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困难学生补贴、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学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联系地址: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7-63523152 63523157 63523167 63523171
63516507(传真)
网址: www.nynu.edu.cn Email:nysyzb@126.com
南阳师范学院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