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2014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2)

安徽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5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的应历届毕业生,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八、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非安徽省户籍的考生报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对口招生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九、报名办法
1.信息采集:考生于规定时间到县级招办或报名点,参加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
2.现场报名:完成信息采集的考生,持报名点打印并盖章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于3月10-11日来铜陵学院现场报名。
3.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4、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3月21日8:00—16:00。
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考试
1. 2014年我校对口招生考试工作具体事宜继续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4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03〕7号)执行。文化课按每门150分计算,专业课按300分计算,总分750分。
2.考试内容包括知识和技能。
知识部分考试内容依据教育部2009 年新颁布的教学大纲,可参考《2013 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技能部分考核内容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考生必须取得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公共课和专业课由各招生院校联合命题。
4.考试时间
时间 |
3月22日 |
3月23日 |
上午 |
语文(9:00—11:30) |
英语(9:00—11:00) |
下午 |
数学(15:00—17:00) |
专业课(15:00—17:30) |
5.考试地点
考场设在铜陵学院。
6.查分
考生可于3月28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招生办签署意见,于3月29日16:00前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由我校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十二、录取
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3月31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专业资格线:根据各类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1:2的比例,确定专业资格线,专业课成绩达不到专业资格线的,不予录取。
3.录取原则:专业课成绩达到资格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有无、等级高低相应优先;若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相同,按考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数学、语文、英语。
4.调剂录取:对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我校按考生志愿接收参加2014年安徽省其他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调剂录取。参加调剂的考生,考试科目须与我校缺额专业考试科目一致,且专业课成绩达到原报考学校的专业资格线。符合调剂的考生,按照我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