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3)

广西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4
5.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六、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满分200分)
1.素描(满分100分,8K纸,头像默写,时间3个小时)
2.色彩(满分100分,8K纸,静物默写,时间3个小时)
(二)音乐学专业(满分100分)
1.视唱(满分30分);
2.演唱或演奏(满分70分)
(三)舞蹈学专业(满分100分)
1.面试(10分):身高、气质、相貌;
2.基本功(满分60分);
3.剧目(满分30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满分300分,共3个小时)
1.专业基础知识(100分);
2.影视分析(100分);
3.编写故事(100分)。
七、录取原则
遵照2014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相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一)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1:4;
(二)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
(四)不限单科成绩,英语不作要求。
八、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芳林路147号
(二)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0774—5228686、5228683(传真)
艺术学院(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0774-5225661
文化与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0774-5288051
(三)邮政编码:542899
(四)招生网址:http://www.hzu.网址未加载/zsb
(五)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