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2)

天津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3
面向全国招生。
五、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符合专业体检要求,可以报考。
2.高、中等教育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允许报考。
六、报考时间、地点
2014年暂停外地考点招生,全体考生统一到天津音乐学院参加考试。
1.报名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院(地址:河东区十四经路与八纬路交口。咨询电话:022-24160044)。
2.报名范围:全国考生。
3.网上报名:2014年1月6日—15日
4.现场确认:2014年2月11日—12日
5.考试时间:2014年2月13日—2月18日(考试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北院、南院);
初试:2014年2月13日—2月15日(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为2月13日);2月16日下午公布参加复试名单(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为2月14日下午);
复试:2014年2月17日—2月18日(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为2月15日—16日);2月25日网上公布参加文考名单。 6.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现场确认:2014年2月19日
初试:2014年2月21日;2月22日下午公布参加复试名单;
复试:2014年2月23日;2月25日网上公布参加文考名单。
七、报名要求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并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函报。
1.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内自行登录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http://zs.tjcm.edu.cn/)。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2)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提交相关档案材料,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4)如有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学院统一安排在2月12日下午统一补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5)网上报名要求上传正面免冠半身照片,请考生不要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考生需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高考报名手续,持艺术类高考报名证或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3)如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需持所在学校介绍信或毕业证原件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4)如身份证遗失,需带本人户口页原件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3.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30元,每门考试30元。复试加收费用,标准同初试。
4.报名费和报名手续等一概不退。
八、兼报
2014年取消各专业或各专业方向的兼报,每位考生只允许填报一个志愿。
九、专业考试内容
1.音乐学
⑴初试:①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②风格听辨。
⑵复试:①视唱:程度不超过两升两降;②听写:音程、和弦、旋律、节奏等;③乐理;④论文写作;⑤面试:演唱与演奏(民歌、曲艺、戏曲演唱;乐器演奏);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论文答辩;心理素质考察。
⑶备注:交本人专业论文一至两篇(复印八份)。
2.作曲、电子音乐
⑴初试:①听写:和弦、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四部和声连接、节奏等;②乐理;③歌曲创作:根据指定歌词和指定要求写作歌曲一首(带钢琴伴奏)。
⑵复试:①器乐曲创作:单一主题、展开性中部的再现单三部曲式多声部乐曲;②和声:程度到一级关系转调;③视唱:程度不超过三升三降;④面试:演奏(唱)本人作品;演奏钢琴(练习曲、复调乐曲、其他乐曲)或其他乐器;演唱民歌戏曲等。
⑶备注:作曲、电子音乐专业考生交本人多声部作品二至三部(复印八份)。
3.音乐录音
⑴初试:①听写:和弦、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四部和声连接、节奏等;②乐理;③录音基础知识(笔试)。
⑵复试:①模拟、数字录音设备的上机实际操作;②和声:程度到一级关系转调;③视唱:程度不超过三升三降;④面试:演奏钢琴(练习曲、复调乐曲、其他乐曲)或其他乐器;演唱民歌戏曲等。
4.合唱指挥、乐队指挥
(1)初试:①听写:和弦、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四部和声连接、节奏等;②乐理;
③指挥与综合基础面试:
A.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曲一个乐章,或合唱曲两首。考试时考生指挥两架钢琴。
B.听音与视唱面试:
a.听音:单音、音程、和弦(含所有七和弦及转位);
b.视唱:音程构唱,视唱三个升降号内乐谱。
C.钢琴演奏(练习曲、奏鸣曲或大型乐曲、赋格各一首)。
(2)复试:①和声:程度到一级关系转调;②视唱:程度不超过三升三降;
③面试:器乐表演能力考试:
A.对主试钢琴者要求从初试三首作品中抽签选出一首演奏(全部背谱演奏);
B.对主试其它乐器(西洋管弦乐器)者要求演奏一首自选作品。
⑶备注:报名时须填报考试曲目,如作曲系没有该曲目双钢琴谱,考生需自备印刷版(不能为手抄谱)的钢琴乐谱一式两份。听写、乐理、和声、视唱考试与作曲专业统考。
5.美声
⑴初试:演唱两首歌曲(中外歌曲各一首,外国歌曲须用原文演唱)。
⑵复试:①考试内容要求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②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6.民族声乐
⑴初试:演唱两首中国民族声乐作品(中国艺术歌曲、中国歌剧选段、传统民歌、民族风格创作歌曲和戏剧曲艺唱段均可)。为拓宽民族声乐男生声部的选材,男声可演唱一首外国作品替代上述中国作品一首。
⑵复试:①考试内容与初试相同,但曲目不得重复;②乐理、听写、视唱。
⑶备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善于表演。
7.中国乐器演奏
⑴初试:演奏中型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如无练习曲另选技术性较强乐曲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