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广东高考招生简章
2014-5-13 15:09:09 文/沈雅雯
七、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各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考试科目为两门,总成绩为300分,其中素描(180分钟 )150 分、色彩(180分钟)150分。省份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贵州 |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2013.12.29-2013.12.30 | 2013.12.31 |
广西 | 广西师范大学(桂林) | 2014.01.12-2014.01.13 | 2014.01.14 |
河南 | 郑州大学 | 2014.01.15-2014.01.16 | 2014.01.17 |
广西 | 广西经贸职业学院(南宁) | 2014.01.16-2014.01.17 | 2014.01.18 |
福建 | 福建师范大学 | 2014.01.15-2014.01.16 | 2014.01.18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2014.01.16-2014.01.17 | 2014.01.19 |
甘肃 | 甘肃艺术学校 | 2014.01.21-2014.01.22 | 2014.01.24 |
江西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2014.02.09-2014.02.10 | 2014.02.11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014.02.15-2014.02.16 | 2014.02.17 |
*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点现场公告为准
八、录取、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1.成绩公布及合格资格公布
4月中旬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并划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公示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2.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艺术类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校考专业成绩为生源所在省第一名、获得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有相应统考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将我校填报为本批次一志愿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政审不合格外,我校原则上优先给予录取。
3.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就业。
4.学费、奖学金
①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三水校区每生每年1300元;校本部,按住宿条件分为每生每年600元、680元、900元、1300元、1400元、1800元。如2014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②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750元,单项奖学金300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 编:510320
网 址:http://zsb.gdufe.edu.cn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 何老师 020-84096844
艺术学院 宋老师 186****5260
张老师 132****1690
广东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