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2)

北京高考招生简章
2014/5/4
八、综合评价面试结果公布
“综合评价”面试将于2014年4月中旬进行,在北京、江苏、陕西、四川4个省市分别设置测试点。面试前将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核实有关报考信息。
面试结束后5天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选拔入围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个人。同时,每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自己的综合测试成绩。
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时查询录取结果。
九、调档比例
中国科学院大学根据本校在招生各省的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省份的模拟投档情况,原则上以不超过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十、录取规则
实行综合评价的北京、江苏、四川、陕西四省市,通过综合评价的入围考生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我校对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X、综合测试成绩Y、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Z,按前述方式进行计算,形成“综合评价成绩”。我校将在提前批次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
在浙江、辽宁、山东、河南、湖南、云南6个省,我校在第一批次按高考成绩录取。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按高考总分(提前批次为“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高考总分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且服从调剂,方能录取。若符合要求的考生生源仍不足,我校将调整招生计划到生源质量充足的省份进行录取。
上述高考总分中含省市规定的加分项。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依次由高到低选择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分项(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所报专业已录满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十一、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国科大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缴学费和住宿费,并执行国家设立的各种奖助贷政策。根据属地原则,将执行北京市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2014年的学费收缴核定为5500元/年、住宿费为1000元/年。
国科大设立校长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创新进取。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学校不赞同在招生中使用高额奖学金吸引或争夺高分考生,而是致力于为有潜质的优秀学生,提供最优异的教学资源。国科大郑重承诺,将采取切实保障措施,不让任何一位同学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
十二、监督制约机制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中国科学院大学纪委招生监督电话:010-88256029。
十三、附则
1.所有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有关考生的综合评价选拔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中学对考生的成绩认定或推荐材料存在不实行为的,将视情况对中学留下诚信记录,直至取消中学今后的合作资格。
2.我校综合评价选拔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面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招生简章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9
电话/传真:010-88256215
电子信箱:exam@ucas.网址未加载
招生网址:http://bkzs.ucas.网址未加载
学校主页:http://www.uca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