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招生简章(2)

天津高考招生简章
2014/4/30
第十七条 我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课程均为大学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由于卫生行业对男性护理人员需求持续攀升,2014年我校在护理专业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男生,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该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第十九条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助产、医疗美容技术、护理(涉外护理)、护理(口腔护理)、护理(社区护理)五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只招女生,考虑就业因素,要求身高1.60米以上。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校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一条 依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对考生进行体检。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为特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
第二十四条 就业政策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职高专招生工作。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招生章程由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的承诺。
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已被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学校将以特快专递寄送。未被录取考生请电话咨询。
电话:(022)60276922,60276652,60276923
传真:(022)60276803
邮编:300222
学校网址:www.tjyzh.cn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简介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所培养高素质实用型医药卫生人才的高职高专院校,具有百年护理教育历史和30年职业教育历史。近年来,学校秉承“把学生培养成为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创造能力相统一的实用型医学人才”的理念,紧紧依托行业,走学校与医院联合办学之路,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突出人才培养的“职业性、开放性、实践性”,形成了校院结合进行专业开发与建设的机制,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推进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单位,2011年3月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成为百所全国高职高专示范校之一。
学校下设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检验技术、医疗技术和公共卫生及卫生事业管理等6个系,设有基础医学教学部、公共课教学部以及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学校拥有在校生6345人。现有国家级精品课9门、市级精品课13门、校级精品课12门,市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学校拥有一支阵容整齐、结构合理、学术精湛、适应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模式要求的“双师”型教师团队,有专任教师355人,其中正、副教授174人,来自医疗卫生各岗位第一线的专家和技术骨干占专业课教师的80%。
目前,学校拥有天津市人民医院、天和医院、海河医院、口腔医院、安定医院等5所附属医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62个,充分满足各专业学生教学见习、毕业实习和技能实训的需要。由医院选派专职的管理人员,实行紧密、连续、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为学生临床教学和顶岗实习提供了保证。同时在北京、上海、山东等省(市)建立了20余个临床教学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通过创新“一三五”人才培养模式,每年为区域医药卫生行业输送覆盖医护药技职业岗位的高质量毕业生近2千余人,毕业生广泛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连续多年在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中名列前茅。
学校与美国、日本、芬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定期互派师生进行学术访问和学习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