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单独招生工作

甘肃高考最新信息
2014/3/26
各市(州)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等提前单独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教本科师资班招生工作的通知》(供销厅科字[2014]2号)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资格
执行提前单独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并在我省有招收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
二、招生对象
(一)职教师资单独招生对象
1.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甘肃省供销合作社确定的甘肃省财贸学校、甘肃银行学校、甘肃省财政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二)盲聋哑残疾生单独招生对象为具有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确认的盲聋哑残疾证的考生(不包括四肢残疾等其它残疾)。
(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单独招生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