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南教育工作要点(2)

湖南高考最新信息
2014/3/25
3.积极推进教育重大改革试点。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南,扎实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我省承担的7项国家改革试点项目的跟踪监测和管理。开展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成果验收工作,总结推广宣传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典型经验。加强区域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调研、督查、指导,启动各类高校学分转换、教育管办评分离的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委托教育科研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开展区域教育现代化监测及教育满意度测评。
4.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全面启动大学章程建设,加快推进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促进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探索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探索扩大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深入开展现代教育实验学校建设,推进中小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继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研制地方高校和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意见和领导履职规范,理顺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机制。鼓励探索中小学校去行政化改革试点。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
5.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立考试招生改革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总体部署,抓紧研究制定考试招生改革总体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宣传和落实我省高考加分政策、规范高水平运动员招收录取的调整方案。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探索高考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制度、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研究制定高职院校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探索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科学编制和执行好各类招生计划。按照有利于促进高中改进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的原则,推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和就近入学法律规定,出台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实施意见。探索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中考改革的实施意见。
6.推进教育督导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建设,明晰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机制。整合评估项目,实施新的“两项督导评估”制度,启动第三轮首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继续开展督学责任区省级示范点建设,全面实施省级教育随访督查。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制度体系,分类制订并完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导纲要,全面实施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评估,有针对性地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现场评估。加快推进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评估验收。开展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年度评估考核。切实加强教育督导专业能力建设,大力开展督学岗位能力培训、教育督导法制建设和理论研究。做好省督学换届工作。建立健全督导评估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