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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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4 17:28:24 文/刘诗涵
三、考核方式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我院自行组织考核。
1、文化课考试:我院不另行组织文化课考试,直接从当地教育部门调用报考考生高中学业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品质、专业兴趣、职业取向、心理素质、爱好特长、操作协调等综合素质,采用现场对考生提问方式进行。
3、综合面试时间:4月25日—26日。
四、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资格审查合格;文化综合课考试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成绩合格;综合面试合格。
五、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通知和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我院将根据考生文化综合课考试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面试的成绩,按各专业计划数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由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预录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预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议,学院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www.hnshzy.cn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730-8451929、8452482、133****2408查询。
3、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性质完全一样,只是考试形式不同。
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湖南省当年普通高考、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不能转校学习,特殊情况可在我院单独招生专业中调剂。
5、录取数据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奖学金:学院实施奖学金制度,具体奖学金类别、等级及金额可登陆我院招生处网页查询。学院对困难的学生给予勤工助学机会。
六、工作程序
时 间 | 工作内容 |
3月21日—4月24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4月25日—26日 | 文化考试和综合面试 |
4月27日—28日 | 组织专家评分统分,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
4月29日—5月5日 | 公示拟录学生名单、上报成绩、拟录学生名单 |
5月6日—15日 | 报审批后的录取信息和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 |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