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3)

山西高考最新信息
2014-3-24 15:58:45 文/沈浩然
第二条 录取名单确定:学校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条
1、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新生入校后学院对考生进行身体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考生待遇
1、奖学金。学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励,奖励项目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金额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2、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3、凡被我院自主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八章 联系方式
地 址: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学苑北路
邮 编:044000
电 话(传真):0359-2439999 2439000
监督电话:152****0033
备注:没有取得高考报名号的应、往届高中、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的学生,请于3月10号前与我院招生办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