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科层次自主招生简章(6)

上海高考招生简章
2014/3/21
3、加分申请截止3月1日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
4、学院将于正式录取开始前在本院网站(www.网址未加载)公布经审核符合免笔试及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
免笔试入学条件 | |||
编号 | 免笔试入学项目 | 备注 | 颁证机构 |
1 | 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 免笔试,经单独面试合格后按专业一志愿录取 | 上海市教委 |
2 |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获奖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奖项专业对口者。 | 教育部 | |
3 | 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团体/个人全能二等奖及以上,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奖项专业对口者 |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 |
4 | 已取得的6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两门或以上成绩为A的应届高中生。 | 上海市教委 | |
加分条件
编号 | 加分类别 | 加分项目 | 分值 | 颁证机构 |
1 | 评优 证书 | 在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 20 | 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 |
2 | 学业 水平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一门成绩为A的应届高中生 | 20 | 上海市教委 |
3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一门成绩为B的应届高中生 | 10 | ||
4 | 职业技能竞赛证书 |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获奖者 | 30 | 教育部 |
5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团体/个人全能一等奖 | 25 |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 |
6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团体/个人全能二等奖或单项一等奖获得者 | 20 | ||
7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团体/个人全能三等奖或单项二等奖获得者 | 15 | ||
8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单项三等奖获得者 | 10 | ||
9 | 职业资格证书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获得者(需与报考专业对口) | 10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10 |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获得者(需与报考专业对口) | 5 | ||
11 | 语言类 证书 | 日语 JLPT证书(N2级及以上)获得者 | 20 | 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与日本国际教育支援协会 |
12 | 日语JLPT证书(N3级)获得者 | 10 | ||
13 | 日语JLPT证书(N4级)获得者 | 5 | ||
14 | 专业 对口 | 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与原所学属同一类专业者 | 10 | 毕业学校 |
15 | 政策 加分 | 少数民族 | 5 | 民政部门 |
16 | 华侨子女、归侨和归侨子女 | 5 | ||
17 | 烈士子女 | 10 |
(六)监督机制
1、学院将严格按向社会公布的依法自主招生方案执行,录取结果由招办报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4104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