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加分申请表

浙江高考最新信息
2014/3/21
请符合素质特长加分的考生下载“加分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测评总分中赋予一定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中职学生参加浙江省职业技能比赛最高赋分80分,其他类别累计赋分最高分值不超过50分。以下分值为个人项目,除体育类团体项目的主力队员按个人项目加分外,其他所有团体项目成员按个人项目分值的50%加分。
具体如下: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可直接录取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 |
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50分 |
限相关国家部委组织的项目 |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
一等奖 |
8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二等奖 |
70分 | ||
三等奖 |
50分 | ||
中等职业技能大赛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 |
35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
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工及以上 |
25分 |
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一级 |
50分 |
符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1年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所限定条件和范围 |
二级 |
40分 | ||
体育比赛 |
国家级前三名 |
50分 |
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
国家级前八名、省级前三名 |
40分 | ||
省级第四到八名、地市级前三名 |
30分 | ||
文艺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50分 |
限宣传、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声乐、乐器、舞蹈、小品、戏曲、演讲、辩论、写作等项目 |
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40分 |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 |
30分 | ||
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竞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50分 |
限政府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创新或创新创业竞赛 |
省级一、二、三等奖 |
40分 | ||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 |
30分 | ||
荣誉称号 |
国家级、省级 |
50分 |
限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等 |
地市级 |
30分 | ||
县区级 |
10分 |
符合素质特长项目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查验,于3月2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素质特长项目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