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旅游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拟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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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0 16:00:43 文/田泽洋
4.免试政策
(1)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B等级以上,可免试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按满分(400分)的90%记入录取总分。需提供高中会考成绩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2)符合下列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在2014年4月26日领取准考证报到时,向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的证明信。经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省考试院审批,可免试录取。
①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② 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③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5.考试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布的填报志愿时间为准)
时间 | 科目 |
2014年4月27日 9:00——12:00 | 笔试 |
2014年4月27日 13:00开始 | 面试 |
(四)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考生登录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lqcx.hbtvc.com)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可查询成绩。
六、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专家组,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考务工作规定》执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省市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学院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七、录取
1.原则:按考生笔试与面试总成绩投档录取,学院统一划定分数线,依据总分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各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类别。
3.录取时按考生所报专业录取,不受所公布专业计划数限制。
4.备案与发放通知书:录取结果报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同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资料。
5.公布名单:录取后由学院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7.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8.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九、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布的填报志愿时间为准)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14年4月中旬 | 考生填报单独招生考试报考志愿(在省考试院网站通过网上填报) |
2014年4月26日 | 考生必须到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
2014年4月27日 | 考试 |
2014年5月上旬 | 在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录取数据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发放通知书。 |
2014年5月17日 | 入学报到 |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高教园区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67000
联系电话:0314-2376888、2376882、2376899
传真:0314-2376882
学院网址: http://www.hbtvc.com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因时间很紧,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