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3)

重庆高考招生简章
2014/3/20
(3)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持获奖证书原件于3月14日前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即可免试录取。
2.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录取名单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于4月13日—19日在学院单独招生网上公布预录取分数线和预录取考生名单。
3.录取考生的注册确认
凡是被录取的考生必须于4月19日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进行注册确认,注册成功后不能再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录取,放弃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
第六章 其它
1.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奖助学金制度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中近1/3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生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甲等奖学金500元/年、乙等奖学金300/年、丙等奖学金100元/年)。
(3)成都豪运置业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志伟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共30万元。
(4)重庆市选煤学会在我院设有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每年共40000元。
(5)重庆市安全工程专业助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6)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学院实行勤工助学制度,每年为学生提供40万元勤工助学金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3.学历证书
取得学籍且达到毕业条件者,可以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可以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学历查询。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老师、唐老师、梁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23-65210511 、65212437(兼传真)
E-mail: zjc@cqvie.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cqvie.edu.cn
单独招生网址:http://www.cqvie.edu.cn/dz
5.本章程由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