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招文综考试大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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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0
6)辨析比喻、比拟、借代、夸张、对偶、排比、设问、反问等常见修辞手法,理解其表达作用。
7)能用准确、简明、连贯、得体的语言表达。
2.语文综合实践能力
(1)考查范围
1)基础整合与综合运用:了解学生语文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能以成长、职场、传统文化等主题进行综合应用。侧重考查学生正确运用中国语言文字的能力,如正确认读和书写常用汉字,正确理解和运用常见词语,辨别和纠正常见病句,按照具体要求进行语言表达。
2)写作:综合考查学生应用写作水平,掌握便条、单据、启事、通知等常用应用文的写作,要求做到中心明确,要素明晰,格式规范,内容具体,语句通顺,用词准确。
(2)考试内容
综合运用:
1)能积极、自主参与综合性学习活动,善于与人合作。
2)能在活动中主动地发现问题和探索问题,积极地为解决问题去搜集信息和整理资料,并根据材料形成自己的假设或观点。
3)能在活动中综合运用各种语文知识和能力,能用文字、图表、图画、照片等展示学习成果,交流学习心得。
写作:
1)能够正确、全面地领会题意。
2)思想内容健康,中心突出,思路清晰,材料充实,选材精当。
3)语言规范,正确遣词造句,语句简明、连贯、得体。
4)结构完整,条理清楚。
5)符合文体要求。
6)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三、试卷结构
试卷结构如下:
题型 |
题量 |
小题分 |
分值 |
单项选择题 |
10 |
4 |
40 |
写作题 |
5 |
10 |
50 |
合 计 |
15 |
90 |
数学部分
一、考试目标和要求
数学部分考试测试考生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方法,考查考生的数学基本运算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结合高等院校专业培养需要,为高校选拔合格的学生。
(二)能力要求
按照认知要求从低到高分为如下两个层次:
1.理解知识的概念;
2.掌握知识的规律(定理、法则等)和运用。
二、考试范围、内容与要求
(一)考试范围
数学部分参照教育部2009年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和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材(试用)《数学(上、下册)》(湖北省教育厅组编,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年8月第1版),并结合我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工科数学教学的实际制定。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集合
(1)理解集合,元素,空集,常用数集,交集,并集的概念。
(2)掌握集合与元素的关系,集合与集合的关系,集合的列举和描述这两种表示法,子集、真子集和集合相等这些集合间的关系,集合的交和并运算。
2.不等式
(1)理解区间的概念。
(2)掌握一元一次不等式,二元一次不等式组,一元二次不等式和分式不等式的求解。
3.函数
(1)理解函数的概念。
(2)掌握函数的解析表示法,函数概念中两要素的运用,实数指数幂的运算法则,运用函数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3)掌握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运算法则。
4.三角函数
(1)理解任意角,任意角的正弦、余弦和正切函数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