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2)

河北高考最新信息
2014/3/14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取得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要求男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女生155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口齿清晰、四肢无残缺等。
五、报名办法及专业志愿设置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4年4月12 日8时— 16日12时 ,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院校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2、专业志愿设置
设置两个专业志愿,两个专业志愿只能在同一专业群内的专业选择,不能跨专业群填报,不设服从调剂志愿。
3、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2014年4月18 日—20 日,考生凭14位考生号缴纳考试费,进行报名确认,缴费金额150元。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特殊情况可与学院招生办联系。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农业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费,缴费学校代码为4102,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报到时凭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学院不再受理考生现场交费。
4、已确认报考的考生于 4月 25日 8:00—17:00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②报考证(由各市县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③银行缴费收据。
5、单独招生考试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4月12日8时 -16日12时 |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网址:http://www.hebeea.edu.cn |
4月18 日- 20日 |
考生到河北省内农业银行任意网点缴纳考试费 |
4月25日8时—17时 |
考生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
4月26日--27日 |
参加考试 |
4月29 日-30 日 |
登统核实公布成绩。考生如有异议,请与学院招生办联系。 |
5 月 9日前 |
在学院单招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录取结果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5月15 日前 |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
六、考试及选拔
考试工作在省招考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1、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总分200分,其中语文、数学两科每科分值为80分,英语为4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注:2014年单独招生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文化水平考试。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
3、免试入学及优惠加分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①获得全国及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
②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并获得县(市)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③获得河北省“金牌工人”或“能工巧匠”的在职在岗工人。
④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2)优惠加分条件
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酌情加分,如获奖多项,加分取最高项加分,加分不累加。具体加分: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二等奖成员:加50分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或团体三等奖成员:加30分
符合上述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考生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职学校公章或所在单位公章的证明信,待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免试入学或优惠加分,名单在学院单招网予以公示。
4、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4月 26 日 |
上午(8:30-11:00) |
文化水平考试(笔试) |
下午(14:00-18:00) |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
4月 27 日 |
上午(8:30-11:30) |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下午(14:00-18:00) |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注: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有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九、录取
1、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优惠加分确定总分。
2、专业录取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既优先安排考生专业一志愿,再按照相同原则录取二志愿,直到专业录取额满。录取时不设调剂志愿,考生两个志愿都未能进档的,即做退档处理。同分情况下,比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考生不能有缺考科目,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即失去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4、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5、拟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6、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
7、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学习。
8、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督导和检查。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十一、联系部门与方式
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050091
咨询电话及传真:0311—85239777 89163179 85239555
0311—85239777(传真)
联系人: 高老师、孟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311-85239599
学院网址:http://www.hbcit.edu.cn
备注:因时间紧迫,我院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院单独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关注我院网站,单招方案及其他信息以单招网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