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2)

北京高考最新信息
2014/3/7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文艺体育级别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2014年高考体检证明;
考生须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现场核对,并将复印件交与我院,交报名考试费100元,领取准考证。考生所交材料的复印件不予退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九、初试(笔试)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我院参加公办高职联合组织的笔试
1、考试时间:3月29日(周六)9 : 30至12 : 00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的综合试题,为纯客观题;
十、复试:
参加我院初试中笔试(语文、数学、英语联考)的考生,全部可参加复试(综合素质面试及专业素质测试)
1、考试时间:3月30日(周日)上午8:30开始
2、考试内容:按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进行复试(如果考生报考的第二志愿专业出现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时,考生自愿参加第二志愿专业的复试)。综合素质面试考察考生的专业倾向--即喜不喜欢该专业,重点是考生与职业相关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应变能力等;专业素质测试考察考生的专业潜质--即适不适合该专业,主要包括本专业所需要的潜质和基本技能,复试细则由相关专业系根据专业核心要求和特点制定。
十一、综合成绩核定
考生综合成绩(500分)=初试成绩(500分)× 40% + 复试成绩(300分)
1、初试成绩评价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满分500分
初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 + 证书、特长、表现成绩;
(1)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的综合试题,满分300分。
(2)高中阶段学习成绩:高中考生的会考成绩和中职生统计科目成绩全部及格为110分,有一门不及格扣10分,以此类推。
(3)考生所获各种证书、特长、表现成绩:证书可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90分。
①荣誉证书: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市级及以上计50分、区级计30分;
②竞技体育类考生(高中阶段获得者):田径类、球类个人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计30分,团体项目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及个人项目三级运动员计20分;
③文艺类级别证书:中高级以上计30分;
④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计30分。
⑤在《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或推介材料中没有不良记录的考生计20分。
2、复试成绩评价包括以下两个方面:满分300分
复试成绩 = 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专业素质测试(200分)
十二、录取办法
学院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及各具体工作组,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自主招生分考生报名、学院择优录取、社会公示并上报审批、正式录取等阶段。学院择优录取过程:初试、复试、核定考生综合成绩、分专业、分户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
十三、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通过我院自主招生办法获取资格,经过初试和复试环节,达到录取条件。
2、分专业、分户别按考生综合成绩及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录取后若出现计划未满的专业,则从符合录取条件的二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
3、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5分。
4、出现某专业报名人数较大幅度高于计划数,且有其他专业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时,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如果仍然不能录满计划数,将公布剩余计划信息,做二次征集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