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3)

贵州高考招生简章
2014/3/5
2、奖励、资助方案: 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帮助完成学业;品学特优者可获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获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招生组织机构
我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贵州省招生考生院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机构名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八、其它:
1、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章程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55)8366702,8585086,8365272(兼传真)
网址:http://www.qdnpt.com http://zsjy.qdnpt.com
邮箱:qdnz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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