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2)

贵州高考招生简章
2014-3-05 17:41:37 文/冉悦心
六、考核方式
报经省教育厅批准,在省教育厅指导下,我院自行组织考核:
考核以“文化素质+面试(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文化素质考核,高中毕业考生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依据,中职毕业生以原就读学校毕业考试成绩为依据;文化素质考核合格的学生进入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面试以考查学生职业适应性能力为主,得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七、免试政策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选拔具有一定特长或技能的的考生,我院在2014年自主招生中,采用免试方式招收部分优秀学生。
1、免试招收的考生其招生计划包含在自主招生总计划内。
2、免试对象:在校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考生,参加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具有全国技能大赛、贵州省技能大赛或市级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的考生,具有艺术项目国家考级证书、运动员国家等级证书、体育比赛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比赛获奖证书的考生。
3、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书,并保证证书的真实性。
八、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依据考生考核成绩、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科类择优录取。
3、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同时,不再参加2014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可不参加2014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4、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
5、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任何残疾;录取时,除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外,其余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6、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九、相关事宜
1、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2、助学措施: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1000-8000元不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可根据《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奖、免、减、助、勤基金管理办法》申请免、减、助、缓,勤工俭学等方式完成学业。
3、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学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7-8330476(传真) 8330818
139****0762(杨老师) 138****9123(杨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gzbjzy.edu.cn
电子邮箱:79733696@qq.com
邮 编:551700
学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学院路
十一、其他
1、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纪律,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