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4自主招生章程(3)

天津高考招生简章
2014/3/5
专业素质考试:由我校组织实施,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为150分。各专业考试大纲内容及要求:见学院网站。
第十一条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地点: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时间:综合能力考试:3月22日上午10:00-11:30
专业素质考试:3月22日下午1:00-2:30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之和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分数线划定。依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划定分数线。
第十四条录取分数优先、结合志愿。对上线考生,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缺额部分顺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五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八门科目中凡有一门获得A者加6分,B者加3分,C者加2分,最高加48分。
第十六条我院优先录取一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仍有余缺,再录取填报我院二志愿且未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承认其他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第十七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不可累计加分,取最高项加分)
第十八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七章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四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