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4自主招生章程(4)

天津高考招生简章
2014/3/5
第二十条:学院开辟了“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积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此外,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减免当年全部学费的资助;按学院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为鼓励在校生努力学习,学院设立了院级三好学生、院优秀干部及其他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88384363、88382373、88382483、88384393、88382955、88382837
span style='mso-ignore:vglayout;;z-index:1;left:0px;margin-left:329px;margin-top:36px;width:64px; height:64px'咨询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86号,网址:www.tifert.edu.cn,
QQ群号:29514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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