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为深化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评价、多样化入学方式,在不断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积极推进、适度扩展、规范程序、稳妥操作”的基本思路,2014年北京市将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进行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同时在部分高职院校开展有条件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现将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4年参加高职自主招生的院校有26所,招生计划总计7105人(见附件1);参加有条件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院校有2所,招生计划200人(见附件2)。
 
二、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
 
院校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自主确定入学标准,原则上应包含:
 
1、院校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
 
2、院校组织的面试、实操能力测试成绩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成绩(高中会考成绩等)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评语或中学的推介材料
 
各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和入学需要自主确定入学标准,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北京市2014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办法
 
考生按院校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填写院校印制的《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并向招生学校提供加盖中学公章的推介材料,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其他考生提供《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考生本人应认真、慎重填写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表》经本人及家长确认上交后,一律不予更改。
 
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应向考生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相关推介材料。
 
每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
 
(三)报名时间
 
3月上旬,院校公布招生章程,3月中下旬办理报名手续。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
 
对受过法律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时,必须具备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档案。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院校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合法、合理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考生须根据招生院校要求提供高考体检结果。
 
六、收费标准
 
院校参照“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入学考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对院校的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考试时间等招生考试方案及招生章程进行审核。
 
院校自主采取不同形式的入学考试评价办法,考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等形式,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各校初试日期统一定于3月29日上午进行。
 
八、录取安排
 
招生院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习情况及综合测试成绩,自主确定录取方案。
 
(一)时间
 
招生院校应于4月份完成录取,拟录取名单必须在4月22日前报考试院高招办打印录取名册,并于4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调档
 
被录取考生的档案(人事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向招生院校提供。
 
(三)相关规定
 
1、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录取考生已交纳的高考报名考试费由招生院校在报到注册后退还。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2、经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同意后,招生院校可提前组织被录取的考生进校进行新生教育,但不得另外收取教学费用。该批新生与当年高考录取的新生统一于秋季入学。
 
九、征集志愿
 
如高职自主招生院校计划未完成,将公布未完成计划信息和征集志愿招生流程,考生须按院校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征集志愿的报名、考核等相关手续。
 
填报征集院校时每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
 
十、有条件注册入学
 
2014年部分高职院校开展有条件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参加有条件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试点院校要根据招生专业和培养目标,科学确定不同类别考生的注册条件。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选取三门会考成绩:其中语文、数学为必选条件,另一门依据专业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对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提出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或其他要求。
 
参加有条件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需向社会公布注册入学的条件、申请渠道以及相关程序,并对注册入学的结果进行公示。考生依照试点院校的要求向院校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十一、有关工作要求
 
高职自主招生院校须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原则,以及“条件明确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做好报名、考核、录取、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院)长负责的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校招生办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单独命题的院校要加强研究,提高命题水平,并加强对命题工作的组织管理;联合命题的院校要做好命题教师的推荐和组织工作,笔试、面试命题要兼顾各学校特点。加强对面试教师的培训,保证考试的公正规范;要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并经过培训的骨干教师参加录取工作,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此项招生考试工作。
 
凡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违反者按规定处理。
 
 
 
附件:1、2014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doc 
            2、2014年有条件注册入学招生院校与招生计划表.doc

更多北京高考相关信息请点击 北京高考网/gaokao/bj/

2014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6

晋中学院2021年河北省音乐类招生录取分数线

晋中学院2021年河北省音乐类招生录取分数线
艺考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艺考 2021/7/18

兰州文理学院2021年甘肃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兰州文理学院2021年甘肃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兰州文理学院2021年甘肃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兰州文理学院2021年甘肃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8/9

西安外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西安外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西安外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西安外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西安外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西安外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西安外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4

嘉应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嘉应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嘉应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嘉应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8/2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21年最新返校报到时间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21年最新返校报到时间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开学时间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2021/8/22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秋季返校分批返校时间安排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秋季返校分批返校时间安排
广东酒店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办
开学时间 广东酒店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办 2021/9/1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须知(补充说明)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报到须知(补充说明)
四川建院招生就业
入学须知 四川建院招生就业 2021/9/7

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开始

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和考点安排公布
江苏音乐类统考时间
江苏音乐统考考试时间 江苏音乐类统考时间 2021/9/18

沧州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沧州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沧州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沧州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10/18

浙江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2021浙江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公布

2021浙江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公布,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浙江,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2021,公布
教育资讯 浙江,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2021,公布 2021/5/20

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新学年学费缴费指南

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新学年学费缴费指南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
入学须知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 2021/9/6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大数据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大数据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新生大数据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9/20

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专业计划招生数科类招生批次省份广播电视编导6艺术(不分科目类)本科批河北播音与主持艺术12艺术(不分科目类)本科批河北播音与主持艺术8艺术(不分文理)本一批B山西表演..
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计划 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21/7/16

河北科技大学2021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河北科技大学2021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河北科技大学2021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河北科技大学2021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8/18

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新生攻略

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新生攻略
宝鸡文理学院
入学须知 宝鸡文理学院 2021/8/3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5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河南省本科一批次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河南省本科一批次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商业大学
普通类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1/7/27

渤海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通知

渤海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通知
渤海大学
开学时间 渤海大学 2021/8/28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6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