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2014年艺术类及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省内)(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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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4
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十二、其他
1. 考生差旅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2. 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绘画、书写用具(除纸张考试卷外)一律自备。
十三、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贵州民族大学招生办:0851-3610412(兼传真)
联系人:欧阳章领 兰觉
网址:http://zjc.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0851-3610175/3612799(传真)
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0851-3611407/3613799(传真)
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0851-3610975
贵州民族大学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0851-3610275/3610276/3610303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0851-3613465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0851-36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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