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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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8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1.考生报名:2014年2月28日8:00至3月21日16:00。
2.材料邮寄:从报名时起至3月21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学校书面评审:3月21日至3月24日。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3月24日在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
5.2014年3月24-28日,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浙江科技学院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6.考生报到:3月2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7.综合素质测试:3月30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8.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九、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报考中德联合培养各专业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一类科目组和二类科目组的考试,报考建筑学、经济学(中美班)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二类科目组或相应科目组的考试。考生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科技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并与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的类别相符,文理科及艺术类不得跨科填报。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理科各专业、经济学(中美班)高考外语需达100分及以上,设计学类(中德联合培养)专业外语要求80分及以上。
文理科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 + 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 + 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文理科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3A |
4A |
5A |
6A |
7A |
8A |
9A |
10A |
11A及以上 |
成绩折算(分) |
60 |
65 |
70 |
75 |
80 |
85 |
90 |
95 |
100 |
艺术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 + 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 + 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
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十、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 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理科各专业学费:3960元/学年;
2. 设计学类(中德联合培养)专业学费:7000元/学年;
3. 建筑学专业学费:3960元/学年;
4. 经济学(中美班)学费:21000元/学年;
5. 住宿费:1000-1200元/学年。
(以上各类收费标准届时按浙江省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不包括国外学习生活费用,详见项目介绍)。
十一、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