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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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7
为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6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参加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改革工作的补充通知》(沪教委学〔2014〕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2014年参加本市春季招生的普通高校有8所高校。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5所高校,招生层次为本科,计划招生270名;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3所高校,招生层次为高职(专科),计划招生228名。
二、招生对象
凡符合市教委规定的2014年春季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
三、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时间
1.网上报名
日期:2014年2月24日(星期一) 下午1:00~2月25日(星期二)下午1:00
报名网址:“上海招考热线”(www.网址未加载或www.shmeea.edu.cn)
考生按报名要求在网上填妥《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确保输入的信息真实、准确。为维护国家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同时确保提供的报名表信息和以后所填志愿表信息真实、准确,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上海市各类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除网上以点击确认方式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外,还须在现场报考信息确认时,书面签署由确认点下载提供的《考生诚信承诺书》。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取得网上报名流水号的考生,须携带有效的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证明(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毕业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往届生所属街道、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报名资格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以及报名考试费,及有关可享受政策照顾的加分证明(根据沪教委学〔2014〕9号文精神,仅限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归侨青年及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分项目不累加累计,烈士子女加20分,其余每项加5分;少数民族身份认定凭户口簿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于3月3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3:00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在职职工在工作单位,非本市户籍的到暂住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办”)指定的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报名流水号,核对和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交验加分证明,并办理缴费等手续。逾期不再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信息须经现场确认后有效。
3.其他
(1)每人缴纳报名费25元和考试费每科26元。
(2)2013年以前毕业的考生、网上报名页面上未显示照片或显示不符的考生需补拍数码报名照片。
拍照日期:2014年3月3日(星期一)
拍照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拍照地点:梧州路110号(靠近东余杭路,在东余杭路与周家嘴路之间, 电话:53076368)。
注意拍照时必须带好身份证和区招办打印的拍照凭证。
(3)为便于区招办审核、方便考生报名、简化报考手续,请2013年参加过秋季高考的考生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带好原高考准考证。
(4)各区招办于3月4日,上报符合政策加分对象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