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14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3)

湖南高考最新信息
2014-2-27 13:01:18 文/苏智源
学校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面试考核合格名单于2014年3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我校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及所在中学公示、备案。
6.录取办法
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理工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方能被录取。考生须在高考第一志愿填报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中南大学填报在平行第一志愿的第一位;在设置有自主招生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填报中南大学),并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传真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信息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协商自主选拔录取有关录取事宜。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学费
四年全部在中南大学学习的学生为每人每学年3.8万元人民币(具体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准);后两年选择赴蒙纳士大学学习的学生,在蒙纳士大学学习期间,按照蒙纳士大学国际学生的标准缴纳学费,不需再向中南大学缴纳学费,可享受中南大学-蒙纳士大学合作特别奖学金。
七、其他事项
1. 赴国外阶段的手续办理:中南大学和蒙纳士大学将为学生获得赴澳所需要的签证和其他通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帮助。学生在外开支,包括国际和国内旅费、签证及其他出国的申请费用及在国外的生活费用等,由学生本人承担。
2. 在中南大学学习阶段的住宿费等费用与其他学生同等对待。
3. 学生进入本项目前,学校将与学生及其家长签定相关协议。
4. 进入本项目的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按中南大学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