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四川省)(2)

四川高考招生简章
2014/2/26
(4)四川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5)其他能反映学生自身特点的相关材料。
说明:
(1)学生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要保证内容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将按教育部和上海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以电子版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学生参加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时,需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七、选拔录取
1.材料审核
学校将对所有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参加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活动学生名单。
2.校园开放日
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将通过以综合面试为主的多样性活动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选拔知识结构合理,理工科基础扎实,在科学创新、思维判断、人文素养、沟通协作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优秀并具备学科特长的优秀高中生。
3.综合评价
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及在 “校园开放日”的整体表现,形成以等第制为基础的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上海科技大学录取加分优惠。
四川省加分优惠分三档,具体分值如下:
A档:加90分;B档:加60分;C档:加30分。
4.结果公示
上海科技大学将具备本校录取加分优惠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海科技大学招生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择优录取
所有成绩达到四川省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填报上海科技大学志愿,志愿填报在四川省提前批次本科第一志愿栏内。
提前批本科第一志愿投档时,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全部投放给学校(含四川省普通高校录取政策性附加分,不含参加我校“校园开放日”活动获得的上海科技大学录取优惠加分),由学校根据考生加分投档后的最终成绩进行排序(含四川省普通高校录取政策性附加分和参加我校“校园开放日”活动获得的上海科技大学录取优惠加分,且两类加分可以累加),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大类)招生名额确定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类。对加分投档后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以“校园开放日”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得分高者在前。
若我校在四川省提前批本科第一志愿录取人数少于计划数时,我校有权将四川省剩余招生计划数调整至其他省份。
我校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一年后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公开公正的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