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简章(福建)(2)

福建高考招生简章
2014/2/26
说明:
(1)学生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要保证内容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将按教育部和上海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以电子版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学生参加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时,需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七、选拔录取
1.材料审核
学校将对所有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参加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活动学生名单。
2.校园开放日
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将通过以综合面试为主的多样性活动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选拔知识结构合理,理工科基础扎实,在科学创新、思维判断、人文素养、沟通协作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优秀并具备学科特长的优秀高中生。
3.综合评价
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及在 “校园开放日”的整体表现,形成以等第制为基础的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加分投档资格。
福建省加分投档具体分值如下:
A档:加90分;B档:加60分;C档:加30分。
4.结果公示
上海科技大学将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加分投档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海科技大学招生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择优录取
学生在获得上海科技大学加分投档资格后,需在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中以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分数(含教育部、福建省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福建省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
获得上海科技大学加分投档资格的考生在获得相应高考加分后与其他考生共同排序,学校根据最终排序结果及福建省招生名额择优录取。若加分投档后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则以“校园开放日”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得分高者在前。
6.专业选择
学校在高考录取时将制定分省分专业(大类)招生计划。学校根据考生加分投档后的最终成绩进行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大类)招生名额依次进行录取。若加分投档后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则以“校园开放日”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得分高者在前。
我校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学一年后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公开公正的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