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河海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江苏高考招生简章
2014/1/15
2、基础专业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下30分(江苏考生为20分)以内,同时不低于省(区、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3、通用学科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下20分(江苏考生为10分)以内,且不低于省(区、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给其加10分(江苏考生为5分)参加专业排序。
对于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提前投档的平行志愿省份,投档线按照我校在相关省(区、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即1:1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须达到我校2014年招生简章要求等级。
八、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 河海大学学生处招办
邮 编:211100
咨询电话: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传真)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ea.hhu.edu.cn/zsw)
十、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委、监察处全过程参与并监督我校自主选拔试点工作。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40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点击进入:河海大学自主招生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