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9)

北京高考招生简章
2014-1-14 18:17:35 文/潘娜
六、 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10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含方向)8000元/学年。
七、 联系办法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网 址:http://admission.bnu.edu.cn
2.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9248
网 址:http://www.art.bnu.edu.cn
八、北京师范大学平面图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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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约束与监督机制
1)学校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等机构备案,按教育部政策要求对合格资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2)北师大艺术类招生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58807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