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3)

江苏高考招生简章
2014-1-13 11:02:36 文/齐浩然
八、录取
1.文化基础免试录取办法
经审核符合文化基础免试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面试。面试通过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按下列原则进行录取:
(1)该项计划数包含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内;
(2)根据面试通过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往低排序,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原则上每个专业录取的文化基础免试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公布计划数的1/3;
(3)面试不通过者,可继续参加学院3月17日的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并按照常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2.常规录取办法
1. 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 = 文化成绩 +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 奖励加分 (加试通过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再加加试成绩)。
2. 录取原则
(1)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科类,依次按照考核总成绩、文化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方法择优录取。
(2)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原则上不超过3名。
(3)根据考生报考的具体情况,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可对科类与专业间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九、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15-1月28日 |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并填报志愿 |
1月20-1月28日 | 现场办理文化基础免试申请 |
2月20日前 | 确定符合文化基础免试名单 |
2月28日前 | 邮寄奖励加分申请及证明材料、特长生登记表及证明材料 |
3月1日 | 符合文化基础免试考生单独面试 |
3月3日-3月10日 | 单独面试通过考生名单公示 |
3月16日 | 考生报到、缴费,领取准考证,核验奖励加分考生和特长生证明材料原件 |
3月17日 |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核 |
3月18日 | 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 |
4月1-4月7日 | 奖励加分公示,特长生加试通过考生名单公示 |
4月8日 | 查询考核成绩 |
4月15-4月25日 | 预录取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和纪检工作的副院长分别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2.单独招生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 未参加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需于2014年1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补办高考报名手续并取得考生号后,再参加单独招生报名。
2.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先参加单独招生报名,但必须参加2014年学测补考,经补考后符合要求者可以参加单独招生录取。
3. 没有选择兼报的体育、艺术类考生在报考普通文理科专业时,需于2014年1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补办兼报手续,确定选测科目和兼报文理科类,然后参加单独招生报名。
4.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5.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单独招生专题网站,学院将及时通过该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6. 为方便考生到学院参加考试,学院将于3月16日9:00-18:00安排车辆到南通火车站、南通长途汽车站接站。学院将开放招待所并联系周边宾馆安排考生住宿,需住宿的考生请提前预约,具体联系方式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咨询电话:0513-85960968、85960868(兼传真)、134****3866
联系人:鲍老师、朱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ntsc.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ntsc.edu.cn
单独招生专题网站:http://www.ntsc.edu.cn/zhaosheng/news/index_zz.asp
十四、交通路线
1.长途汽车站:(1)620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2)8路公交到“更俗剧院”,换乘27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3)4路公交到“小石桥”,换乘28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
2.永兴汽车站:(1)13路公交到“开发区公安分局”,换乘28路或91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2)19路公交“小石桥”,换乘28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
3.南通火车站:(1)乘41路公交到“南通大学”,换乘91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2)44路公交到“小石桥”,换乘28路公交到“航运学院”站下车。
十五、本简章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公布实施,由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查阅学院自主单独招生专题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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