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2)

江苏高考招生简章
2014/1/13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14年3月17日。
2、考试地点: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教学楼。
3、准考证领取:考生须在2014年3月16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领取准考证并确认《考生信息表》;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4、考试办法: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
(1)文理科类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考试。
①文化基础考试
共三门,均为笔试,分为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其中文科考生必考科目为语文,选考科目为语文之外的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六科中任选两科;理科考生必考科目为数学,选考科目为数学之外的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六科中任选两科。每科分值100分,总分300分。必考科目考试时间为75分钟,选考科目考试时间为120或135分钟(选考语文或数学的考试时间为135分钟)。文化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考纲。
②综合素质考试
采用面试方式,面试为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才艺或作品展示,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分值200分。
(2)美术类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美术专业加试。
①文化基础考试
共两门,均为笔试。考生可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七科中任选两科,每科分值100分。文化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考纲。
②美术专业加试
加试项目为色彩和素描,各150分,分值共300分。
5、考核内容及日程安排
时间 |
考核内容 | |
3月17日 |
8:00-9:15 |
文化必考科目 |
9:45-11:45(12:00) |
文化选考科目两门(选考语文或数学的12:00结束) | |
13:30-18:00 |
文理科类面试、美术专业加试、体育特长生测试 |
五、加分政策
(一)政策性奖励加分
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等级为A的每科加30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20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二)照顾政策加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
1、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2、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3、近三年获得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40分、30分和20分;
4、高中阶段(或中职)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40分;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20分;县(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10分;
5、高中阶段(或中职)参加文化艺术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加40分,获得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加20分,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加10分;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等十级加40分,九级加20分,八级加10分;
6、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在报名时可以选择参加体育加试,并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测试,测试通过比例不超过30%。加试通过的考生,分为四个等级,分别加10分、20分、30分和40分,加分分值计入总分。具体测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8、往届中职、高中毕业生根据从事乡(镇)村管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规模种植和养殖、农民经纪人的年限加10分/年,最高不超过40分,由所在地的乡(镇)出具证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9、加分材料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一并上交。
六、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确定。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艺术类为美术专业加试成绩)+政策加分。
2、录取原则
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必测科目成绩、选测科目考试总成绩绩顺序依次排序;文理科类(含中职)考生在录取前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在录取前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且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分两个阶段录取
(1)第一阶段。按照录取原则录取,预录取考生网上确认。
(2)第二阶段。对第一阶段录取中考生放弃预录资格所产生的剩余计划进行补录。未预录取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按照录取原则录取。第一阶段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征求志愿填报。
4、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5、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6、体检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七、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10日—2月6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考生交费 | |
3月16日 |
考生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报到、领取准考证 |
3月17日 |
考生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参加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美术专业加试、体育加试 |
4月5日 |
学院招生网公布成绩 |
4月12-14日 |
公布预录取结果,预录取考生网上确认 |
4月16日-17日 |
征求志愿。未预录取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
4月19日 |
公布征求志愿录取结果 |
4月25日 |
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
录取名单经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