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4年高职高专艺术类非美术专业联考章程(4)

湖北高考招生简章
2014/1/6
第五章公布成绩
第二十条联考办公室负责制定考试成绩登录统计工作制度,并严格按工作制度进行登分工作。
第二十一条考试结束后,由联考办公室及时负责完成登分、统分工作并汇总考生成绩,制作考生成绩光盘。考生通过联考办公室指定网站查询成绩,也可以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二十二条登分工作结束后,如发现计算机录分错误,经联考办公室确认后按正确成绩重新录入,上报省考试院,并作好记载。其他任何情况、任何人不得更改成绩。
第二十三条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疑异的考生,可凭加盖已考公章的准考证、身份证可向联考办公室申请分数复查,成绩复查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2014年4月15日。联考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回复复查结果。分数复查的内容为查阅考官的分数单是否与计算机录入分数一致,考官对评分标准的掌握不属于分数复查内容。分数复查相关事项解释工作由联考办公室负责。
第二十四条非美术联考由省招办划定合格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非美术联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2014年1月1日起生效,原有的关于非美术联考工作的章程、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附:
2014年湖北省高职高专艺术类非美术专业联考院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湖北理工学院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长江职业学院
荆楚理工学院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仙桃职业学院
鄂州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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