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学院2013年新生入学须知(5)

安徽高考最新信息
2013/7/30
首次申贷学生: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借款学生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查看)。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查看),在校生凭学生证复印件(原件查看)。
③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满足上述第一条第二款第5点任一特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续贷学生: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学生证复印件。
③如2012年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签订,借款人或者共同借款人可携带2012年借款合同前往办理,共同借款人或借款人无需前往,2012年借款合同查看后退还;如之前签订过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可携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前往办理,无需授权人前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须提交。
④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满足上述第一条第二款第5点任一特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现场受理时间
2013年8月1日至9月15日。
3.受理部门
借款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三)账户开立
国家开发银行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四)签订合同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
(五)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如逾期未录,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四、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合同生效。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根据合同及合同回执,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再通过借款学生支付宝账户汇划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银行账户。汇划后学生支付宝账户如有剩余资金,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提现用于生活费。
五、特别提醒
(一)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助学贷款95593呼叫中心,借款人如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该电话。
(二)借款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及时准确,对于由于资料不全和其他学生自身原因导致的审批不通过合同将不再补充受理。
(三)借款人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提醒高校资助部门及时录入合同电子回执。
(四)合同文本必须字迹清晰,填写规范,不得涂改。
(五)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六)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七)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八)如国家有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7月2日
新生入学咨询电话
后勤服务总公司: 0564-3306343(生活、住宿安排等事宜)
学生处: 0564-3307156(档案接转事宜及学生奖助情况)
财务处:0564-3305017(各项收费及银行卡交费使用等事宜)
保卫处:0564-3305021,3307148(户口迁移、身份证办理等事宜)
校医院:0564-3305053(体检、医疗保险事宜)
招生办:0564-3305015(入学报到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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