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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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2
四、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文化课+综合素质与能力”两部分。文化课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有数学、语文、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考核方式为笔试(理科考生考物理、化学,每科满分100分;文科考生考历史、地理,每科满分100分),满分200分。总分为500分。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测试科目 | 测试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语、数、英 | 笔试 | 5月4日 | 9:00-11:30 |
仪表园校区 |
综合素质与能力 | 笔试 | 5月4日 | 13:30—15:30 |
注: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安排为准。
五、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1.志愿表中设六个专业志愿栏,第一、二专业志愿为有序志愿,第三、四、五、六志愿为参考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2.理科考生理工类、文理兼招类均可填报;文科考生只能填报文理兼招类。
3.各项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六、录取办法
1、考生成绩由文化课和综合素质与能力及政策加分组成,加分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实行。
2、学院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3、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以综合素质与能力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素质与能力加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公示并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