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3年中职推免招生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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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6
四、2013年推荐免试毕业生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指与所学专业相关、社会或行业认可的某项专业技术或技能证书);
3.已报名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取得考生号的学生。
未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可以于2013年3月1日至3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中预报名,2013年3月4日8时-17时到本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进行现场确认,办理补报名手续。
4.身体健康。
五、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中职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3年中职推免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工作进程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3〕2号)文件精神进行安排。推荐生可于填报征求志愿时间段内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查询本人预录取情况和推免录取过程中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未录取的推荐生在各阶段征求志愿填报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中职推免”栏目填报征求志愿。4月27日后可以查询自己最终录取情况。
六、2013年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具体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通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分析与检验、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学费为8500元/学年;
(2)物流管理、旅游管理 学费为7500元/学年;
(3)视觉设计、数字媒体技术 学费为9600元/学年。
备注:具体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集美校区宿舍住宿费为14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闽价【2006】费154号):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七、奖、助学措施
中职推免学生与统招学生享有一样的奖助学待遇。
学校坚持公益办学,已于2002年着手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建成“奖、助、减、勤、缓、补、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学生自主项目总数为33项目,类型众多。目前,学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5%约200万元作为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专项经费,资助覆盖面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9%。详细见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