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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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4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招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学生司[2010]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 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须在省招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依法有序进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深入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秩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053 学院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邮 政 编 码:150025 招生咨询电话:0451—85915000 85915700 招 生 网 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招生咨询邮箱:hjzyzsb@163.com 学院是经教育部、财政部第一批验收通过的国家高职高专示范院校,单招所列专业均为重点建设专业及所属专业群。 第二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学制:3年。 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内全部科目并且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院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单招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五条 招生计划和报考条件: 学院单招计划总数为210人。考生必须是2010年在黑龙江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黑龙江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考各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外语只限英语、俄语)的成绩必须达到C等级及以上,有关科目成绩还需达到如下标准:
类别 | 专 业 名 称 | 计划数量 | 报 名 标 准 |
工程管理 | 建筑工程技术 | 40 | 数学、物理二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B等级及以上,其中至少一个科目成绩为A。 |
工程造价(土建装饰方向) | 25 | ||
工程造价(建筑安装方向) | 25 |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30 | ||
市政工程技术 | 30 | 物理、化学二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B等级及以上, 其中至少一个科目成绩为A。 | |
艺术设计 | 艺术设计(工艺美术方向) | 20 | 地理、历史二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B等级及以上, 其中至少一个科目成绩为A;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 |
室内设计(室内陈设艺术设计方向) | 15 | ||
室内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 25 |
考(测) 试 内 容 | 考(测)试形式 | 分 值 |
思辨能力 沟通表达 | 面 试 | 130 |
技能专长 | 测 试 | 70 |
考(测)试 内 容 | 考(测)试形式 | 分 值 | |
基本造型 创意设计 | 笔试 | 素描 | 90 |
创作 | 40 | ||
技能专长 | 测 试 |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