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新生入学须知(本校)(2)

云南高考最新信息
2012/8/13
1.学费以及住宿费:按照云发改委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和云计委云计收费[2002]749号文件,学费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生(6人间公寓)、1200元/学年/生(4人间公寓)、普通间(8人间)400元/学年/生。
2.预交教材费:950元,毕业时按实际支出结算,多退少补。
3.工作服费100元(衣帽2套)。
4.一年的保险费180元(学生自愿参保),其中学生平安保险费7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加补充医疗保险费80元。
5.军训费308元(含军训期间食宿费及服装费)。
五、温馨提示
1.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贷款。
2.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学校将按录取条件及报考资格对入学后的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和体检复查。
3.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来校半价火车票。
4.赴校途中请注意安全,证件、钱物要妥善保管。您及家长应谨防各种形式的骗子。我校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收费或代办入学手续,在进入学校报到以前,不要将钱物交给任何人。途中不要随便同陌生人交谈,更不要将自己及家人、亲友的有关信息告诉他人。旅途中若遇到异常情况请立即与警察联系。
5.在昆明西部客运站、西北部客运站,均有直达楚雄的客车(每小时一个班次),您可先到达楚雄城后再行到校。到楚雄后,可乘坐市内12路公交车直接到校;在规定报到时间内,也可乘坐市内3路或9路公交车至终点站“上章村”,学校有专人专车接站(车辆和人员都有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明显标志);或乘市内出租车直达学校。确有困难的,可直接与学校招办联系(电话:0878-3875439、3875548)。
对特困生资助说明
我校遵照国家“助困育人,积极引导贫困学生自强自立,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立志成才”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使家庭经济确有困难,但能勤奋上进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学校每年将从收缴的学费中划拨10%用于特贫困生的补助、勤工助学上岗酬金、特贫困生获得的优秀学生奖金和专为特贫困生设立的奖学金,以及用于助学贷款风险基金。
特殊困难补助及其它资助措施的评定程序、发放与要求:
一、特殊困难补助
1.个人申请:个人申请需如实地写明贫困原因,并附上证明材料(农村生源:由乡镇、县民政局或扶贫办出具证明;城镇生源:由父母单位、街道办事处或父母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入学时交本班班主任。
2.班级评议:班主任根据学生申请及证明材料,审查学生的经济情况,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和学习情况,组织评定并上报各系(部)。
3.系(部)评审:由系(部)的评审小组对各班上报的情况进行审核和评议(必要时学校派人实地调查),并报学生处统一审批。
4.学校审批:学生处对上报的拟资助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初步评定后报学校领导批准,并张榜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处统一造册核发。
5.特殊困难补助金以直接输入饭卡形式由学校每月下发,学期结束时可取出部分余额,作回家路费使用。
6.获特殊困难补助的学生,如属虚报家庭经济情况骗取特殊困难补助,一经查实,在追回所骗取金额的同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