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0年军事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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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18
长江商报消息(记者 李哲 通讯员 巩平)昨日,记者从湖北省招办获悉,湖北省军事、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今年招生及空军和民用组织招收飞行学员的体检标准出台,对报考军事、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的考生,在高考体检的基础上还要在填报志愿后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体检与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底、7月初。
报考军事院校考生的体检标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考生基本条件为20周岁以下,应届,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裸眼视力:非指挥类专业4.6以上、指挥类专业4.9以上,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军检、政审、面试工作由省军区组织。
报考公安类院校招生体检按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基本条件为22周岁以下,外语专业,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4.9(0.8)以上,文科4.8(0.6)以上,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考生的体能测试、体检与面试由省公安厅组织。对于报考司法类院校的考生,体检与面试工作由院校自行组织,身体条件也有一定的要求,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裸眼视力4.7以上等。
我省今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的体检与面试工作由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组织,考生基本条件为16周岁至20周岁,男生身高为1.65m—1.85m,女生身高为1.65m—1.78m,按空军“ C”字型视力表,双裸眼视力分别要在1.0以上,无色盲和色弱。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执行,身高170厘米-187厘米,裸眼视力不低于0.7 (C字表),体重不低于5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