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高考三大计划面向农村贫困地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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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27
三大计划面向农村贫困地区招生
湖南省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考生具有湖南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可报贫困专项计划志愿。
具有湖南省边远、贫困、民族地区51个县(市、区)及县(市、区)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学生,可报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湖南省户籍改革制度实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其户籍为湖南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在湖南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具有湖南省农业户口的考生,可报考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贫困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教育部和湖南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