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辽宁高考招生章程
2016/5/27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 邮编 110161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0.5836万平方米(约合458.75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45平方米,生师比20,专任教师43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3.0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8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300.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982.17元,图书31.2万册,生均图书35.2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录取男女生比例: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设置见计划表。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8人间800元/生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