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2)

河北高考招生章程
2016/5/27
生档案。
第十一条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安排。首先将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当总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最后一个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件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二条 对分数相同的考生安排专业或退档,按照专业志愿、单科成绩、品德鉴定、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单科成绩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
第十三条 对有部分省市不分文理科但有选考科目要求的,按照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来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依据投档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的教学要求,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类部分课程使用英语教材授课;
1.数学类(本科)专业首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的数学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该科总分的60%;
2.英语(本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并且首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的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该科总分的60%;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在部分统一组织专业联考(统考)的省区招生,对文化课成绩达到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联考(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4.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部分统一组织专业联考(统考)的省区招生,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分别达到该省控制线后,按文化课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与专业成绩之和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省录取,考生需参加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并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控制线后,按文化课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与专业成绩之和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和我校《关于做好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工作的通知》(石经院〔2016〕10号)及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体检和专业限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以上录取规则,如各省招生部门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第四章 收费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
本科生3500元/人?年(其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产品设计专业6100元/人?年);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在国内学习三年期间,17000元/人?年,在英国学习一年的费用,由英方确定并收取,预计为12000-13000英镑;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国内学习三年期间学费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在韩国学习一年的费用,由韩方确定并收取,预计为450-500万韩元。
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有1200元/人?年、800元/人?年和500元/人?年三种。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注:2016年起我校实施学分制管理(待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学费按以上标准预收,第二学年根据第一学年所修学分进行核算后多退少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体检等相关复查工作,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我校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河北地质大学网站上,考生可在各省各批次录取时间结束后及时上网查询(http://zsxxw.sjzue.edu.cn)。
咨询电话:0311-87207400(开通时间:5月4日至9月10日)。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河北地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