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

辽宁高考招生章程
2016/5/27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
对非平行志愿报考的省份,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报考的省份,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艺术类:
辽宁省招生艺术类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其他省份招生在相应艺术类批次录取。
4.对高考加分学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级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为2分。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
6.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考生需获得各省级招考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达到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和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 艺术(文)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理)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专升本”录取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录取参考志愿线上考生;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计算机、外语、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中职升本”录取办法
对达到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辽宁省招考委规定的录取办法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综合课、技能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9.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86209933、86208881、86208758
传 真:0411-86208998
网 址:www.luibe.edu.cn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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