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高考改革方案细则解读

黑龙江高考最新信息
2016/5/26
从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该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将进行首次新高考。
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黑龙江省将启动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在考试科目与分值上,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成绩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