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也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院校,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学校现有3个校区,分别为和平街校区、望京校区和良乡校区。和平街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望京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6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大学城。

第三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标准,学校将按规定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阳光工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和招生与就业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和决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和其他相关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负责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

第八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组织实施招生咨询、宣传、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报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和我校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除普通高考外,还有自主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内地西藏和新疆高中班招生等。招生工作均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并执行。

第十三条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学校给予部分优秀本科一批学生转专业机会,新生入学后可依照当年执行的《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进行申请。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调档比例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05%调档(或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相关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省份。

第十七条  学校对享受各种加分政策(省级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的学生,按所在省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实考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加分的学生。

第十八条  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采用实考分数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安排考生专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3,1,1,1分依次递减(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区、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

第二十条  我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的相关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中医学(五年制除外)、中药学(四年制除外)、管理类、英语、护理学(对外交流方向)等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加试且成绩合格。

护理学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二十二条  我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医药学类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学校建议残疾学生、传染性疾病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和学生所学专业学制年限收取学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中医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学、针灸推拿学、英语、护理学(对外交流方向)专业为5800元/年,其中长学制专业本科阶段学费按照本科生标准收取,研究生阶段按照当年研究生标准执行;管理类、护理学、法学(医药卫生)专业为5000元/年。住宿费为900-1200元/年。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2016年入学的所有专业学生均在北京中医药大学良乡校区学习。新生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指南》要求到校报到。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经学校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奖贷助学金和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帮助和指导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招生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bkzs.bucm.edu.cn

E-mail:zs@bucm.edu.cn

纪检监察电话:010-64287504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招生章程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更多北京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查询相关信息请点击北京中医药大学专题页:/gaokao/Special/beijingzhongyiyaodaxue/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下载Word文档

带你看艺考
艺考信息时光机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1/6/9

关于河南警察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河南警察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警察学院
开学时间 河南警察学院 2021/8/28

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陕西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线顺延公告

因我院2021年艺术类提前批本科招录过程中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生源流失,现从陕西省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中顺延录取。陕西省录取分数线调整为:美术学类综合分66分,设计学类综合分66.76分,其他专业不变。
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陕西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线顺延公告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陕西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线顺延公告 2021/7/11

辽宁何氏医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报到)时间安排

辽宁何氏医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报到)时间安排
辽宁何氏医学院
开学时间 辽宁何氏医学院 2021/9/7

2019年江西工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2019年江西工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2019年江西工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19年江西工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 2021/9/24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1年新生报到须知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1年新生报到须知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招生信息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2021/7/16

2022届陕西省美术模拟联考一模高分卷(另附各档样卷)

2022届陕西省美术模拟联考一模高分卷(另附各档样卷),2022届陕西美术全真大型模拟联考(一模)素描试题、色彩试题、速写试题。
2022陕西美术模拟联考
一模 陕西美术模拟统考 2022陕西美术模拟联考 2021/10/21

2020年遵义师范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0年遵义师范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省份招生专业招生科类招生批次最低分安徽舞蹈编导艺术艺术批次568甘肃舞蹈编导艺术不分文理艺术本科批218音乐表演艺术不分文理艺术本科批258湖南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
2020年遵义师范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0年遵义师范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6/19

2021年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年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年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21年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7/18

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1/5/26

头条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目录》的通知

头条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目录》的通知
中国艺术头条
艺考 艺术有料 中国艺术头条 2021/5/21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6

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1年在上海市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2021上海高考高考
上海高考最新信息 2021上海高考高考 2021/5/20

山东华宇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华宇工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工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 ..
山东华宇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山东华宇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6/3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举行2021级新生军训动员大会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举行2021级新生军训动员大会
艺考
军训 艺考 2021/10/16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音乐学专业录取分数线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音乐学专业录取分数线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音乐学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音乐学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9/8

南昌航空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
南昌航空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普通类招生章程 南昌航空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2021/5/31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学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校际联考报考公告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学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校际联考报考公告
2022河北校际联考
河北艺术类校考 2022河北校际联考 2021/10/22

安徽新华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安徽新华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安徽新华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安徽新华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安徽新华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安徽新华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普通类招生章程 安徽新华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5/24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浙江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浙江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浙江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浙江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1/9/12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

艺考热搜

艺考数据
艺考资源站

  • 艺考分数线
  • 艺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