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教育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河南高职单招
2016/3/11
第一章总 则
为深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等有关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16〕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我校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河南教育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省属公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成人本科
第七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50699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十条办学条件:学校拥有纬五路和龙子湖两个校区,占地588746.16平方米,建筑面积28.08万平方米。建有高标准的教学大楼、行政管理中心、学生餐厅等;建有标准田径运动场1个,篮(排)球场25个,网球场6个;投入800余万元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大大提高了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861人,专任教师45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61人,副高级职称教师129人,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8人。国家级模范教师、国家优秀教师5人,享受省管专家津贴3人,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33人。设有19个院系、3个教研部。拥有省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名牌特色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建有软件工程实训中心、物流专业实训室等校内实训室165个、校外实训基地106个。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我校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计划、报名方式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十四条2016年单独招生我校6个院系20个专业共计招生计划1370名。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类统一高考招生计划。我校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第十五条报名、领取准考证
(一)2016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网址:http://pzwb.heao.gov.cn) 统一进行网上报名。
(二)确认报名信息和领取准考证
1、学校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于3月31日在学校招生网站(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