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5级新生报到指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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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07 11:14:20 文/邹雷
(三)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手续
我校实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制度。凡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各类资助的学生,必须先通过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凡申请认定的新生,请提交以下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的材料(即新生开学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所需证明材料):
1.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附表);
2.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构成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
3.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乡、镇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具的医生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医疗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教育负担重的家庭,需提供兄弟姐妹就读院校提供的证明材料(需盖章),同时注明就读年级、班级等信息;
5.烈士子女、孤儿家庭、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残疾家庭、父母丧失劳动力家庭等,需提供相应的证件复印件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的,提供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或变故证明;
7.参加勤工助学、兼职等活动的,须出具参与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工作证明;
8.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材料(如低保证、零就业家庭证明等)。
学校将根据申请者在校期间的消费水平和师生所了解的真实生活情况,通过民主评议和老师审核的方式进行认定,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获得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助学金及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校内助学借款、勤工助学等资助资格。
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的新生需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认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见《新生报到指南》附页,资料均不得涂改),并由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签署意见(要求签署人签名)、盖章方有效,入学后申请助学贷款时提交。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入学后按通知时间上交贷款回执,以便录入系统。
七、关于专业方向划分
学校所有专业不分方向招生,学生报到入学之后,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课模块进行分方向培养。例如,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分为网页艺术设计和影视多媒体技术两个方向,招生及入学时不分方向,学生第一学期主要完成基础平台课程学习,第二学期通过选修不同专业课程的方式确定专业方向。
八、关于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说明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及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80号)的相关规定,我校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范围,参保人按规定享受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和普通门(急)诊医保待遇。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6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5]41号)的相关要求,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筹资标准为567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67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400元/(人·年),入学后学校将统一开展医保购买及缴费工作。
若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的学生,可申请个人医保费免缴,由政府设立的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缴纳,但须提供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或残联部门发放的资助资格证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若属曾参保的学生,请在来我校报到前到参保所在地办理停保手续。请新生对应参保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入学后按通知办理参保手续。
九、学校学生专升本情况介绍
为帮助在校生实现升读本科的愿望,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深圳大学等省内高校开展联合办学,在校内设立了专升本自考“相沟通”教学点,利用晚上、周末和节假日时间,由主考学校选派教师来我校实施本科课程教学。在校在籍学生可免试就读,学制二年。其中部分课程专本互认(沟通),免于考试。学生学完规定课程且经考试合格,在专科毕业的同时,获得国家自考本科文凭;通过学位外语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学生还可获得主考学校颁发的学士学位。